六安市2010年重点核查现场实施方案

[日期:2010-6-30 15:59:36] [字体: ]
    根据《六安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》和《六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监测、重点核查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有效开展重点核查工作,现制定现场实施方案。
    一、调查内容
    1、出生、孕情、节育措施的错漏虚报。2005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均作为调查对象,所有的错漏报均对乡镇进行反馈;出生虚报仅调查考评年度;孕情虚报和节育措施的错、虚报只调查考评年度的(从调查日的上个月开始前溯一年,如6月15日抽查,则考评年度界定为2009.6.1-2010.5.31)。
    2、被查样本小区和乡镇的主要数据。各组自己从网络WIS临时下载上个月的WIS离线数据,然后用市考评软件生成表三,除需要手工录入的数据外,其它数据一律禁止修改。微机员对下载和生成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    3、村为主的有关内容。主要是村干部报酬落实情况、村为主考评和奖惩的兑现情况。
    二、抽样范围和办法
    1、抽样范围。每县区的乡镇抽取范围为日常监测得分较低的后五分之一乡镇。
    2、抽样办法。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人员从上述范围内随机抽取一个乡镇;主样本村根据密封的数字抽取,方法和2009年终抽查相同,调查组可以根据调查需要在该乡镇范围内再随机选取1-2个村进行调查。
    三、队伍组建
    每次重点核查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个调查组,每个调查组约11人,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委派员担任,副组长由县区人口计生委统计科(股)长担任,从乡镇计生办抽调若干业务熟练、工作认真的省、市调查员担任。
    四、结果使用
    1、调查结果的使用,按照《六安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》和《六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监测、重点核查实施办法》的有规定执行。
    2、4月1日(第一次日常开始时间)后虚报出生且在重点核查或抽查考评前隔月删除的,按照《考评方案》规定标准的四分之一扣分。
    3、本方案未明确内容,参照2009年度目标责任制抽查考评的有关技术文件执行。
     附:市6月份出生综合监测评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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